根據《江蘇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加強涉變動項目環評與排污許可管理銜接的通知》(蘇環辦[2021]122號)中相關界定依據,本次變動不涉及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等相關內容,且不屬于新、改、擴建項目范疇,故本次變動界定為驗收后變動。
企業相應的變動不涉及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等相關內容,企業排放口位置、排放口數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均未變化,不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環評管理范圍。
項目變動不屬于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項目生產經營場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均未變化;污染物排放口數量、污染物排放種類、排放量、排放濃度均未增加,故不屬于《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十五條重新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的情形之一。
????????根據相關管理要求,為加強后續環境管理,編制《南京大吉鐵塔制造有限公司驗收后變動環境影響分析》,本報告僅針對現已變動且不納入環評管理的變動內容,后續若有其他變化,應及時履行相關的環保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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